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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信集团浙江省电信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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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建议-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的建议 |
| 发布时间:3月7日 主办单位: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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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国家相关部委连续几年开展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专项行动,但境内外敌对势力和非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加紧对我国各种信息系统进行攻击和破坏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网络淫秽色情等信息仍屡禁不绝,互联网信息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随着计算机信息网络产业的迅猛发展和普及,对社会影响也日益深刻。如果不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工作,将会给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而造成目前状况的重要原因就有:一是没有一部明确而有效的专门法律,各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非常繁杂,适用难度较大;二是规章分属不同部委,体系庞杂,常常有"规章间打架"等现象;三是没有统一的对不良信息认定的标准。
因此,我建议:
一、建议国家借鉴国内外相应内容的立法经验,尽早制订符合中国实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法》,对现有规章进行统一。目前已有的涉及互联网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有《刑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信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
二、建议建立规范的、权威的互联网服务相关数据的报备流程。明确管理主体、备份内容要求、修改的时限、报备主体等相关要求。
三、 建议全国建立统一的不良信息关键字/图片识别过滤标准。目前军队的情报部门、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外宣部门等均在按各自的标准进行关键字过滤,十分混杂,今后应逐步予以统一,加强效率和沟通,以达到完整、有效、全国一盘棋的效果。
四、加强公众监督必将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互联网不良信息的公众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五、建议建立全国统一或相对统一的互联网信息内容、网站准入资质/经营资质的实时自动监控系统,并配套相应的管理体系,从技术上对网站内容进行实时动态检查,并与不良信息关键字/图片进行匹配;从源头(域名)对网站准入资质/经营资质进行实时动态扫描,并与相关资质报备数据库、网站黑名单进行匹配,一旦发现黑名单网站在线或未准入的新网站出现,立即启动预警程序。通过系统自动化管理,并保证系统稳定和性能,可极大提高管理效率和重复性,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将各类专项行动融入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常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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